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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 日期:2020-07-03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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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 清 单 制 + 告 知 承 诺 制 ” 审 批 改 革 试 点 的 函 》( 建 法 函〔 2019〕 207 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各相关委办局研究制定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京规自发〔2020〕242号)。


二、制定思路

 一是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改革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 2019〕 207 号)要求,我市作为试点地区,要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

二是解决实际工作中办理规划许可到施工许可的脱节问题。低风险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将有效建立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的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低风险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实行合并办理后,减少群众和企业反复申请和多次跑动,办理手续更加便利。


    三、主要内容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意见》聚焦进一步减少环节和压缩时限,在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已实现工程规划许可、立项备案和园林绿化许可“一表”办理的基础上,实行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即将施工许可也同步纳入“一表”办理,通过“一站通”系统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各相关委办局办理,实现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立项备案、施工许可和园林绿化许可“一口进、一口出” ,合并后该阶段总办理时限不超过 6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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