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轨道交通一体化连通工程建设面临多主体协调复杂、界面不清晰、利益平衡难度大等现实痛点。为进一步打通轨道站点与周边地块、建筑的地上地下联系,缩短市民出行交通时距,带动沿线物业增值,激发城市街区活力,发挥轨道交通综合效益,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通知》坚持规划引领、公益优先,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底线思维、安全韧性等原则,进一步明确轨道交通一体化连通工程规划、设计、审批、监督全链条规划管理要求,进一步打通制度堵点,降低项目实施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连通工程建设,健全我市站城融合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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