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点状配套设施应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鼓励采用与周边环境相融合的景观化设计、延续地域特色的乡土化设计、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低能耗设计,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开放共享的精品配套设施。对于建设用地类项目,在确保符合安全和主导功能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创新多种服务功能适度混合兼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功能适应性。对于非建设用地类项目,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取轻量化、生态化的建造方式,塑造山水秀美、底蕴深厚的京韵乡村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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