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底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乡村产业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集约发展、减量提质的总体要求,对于乡村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工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应向产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布局,促进产业集中集约高效发展;对于确需在田林空间中布局的点状配套设施用地,应当优先在“百千工程”示范片区、乡村旅游重点片区和重点发展村庄,以及市政和交通设施条件相对完善或者具有接入条件的区域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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