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提出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的要求,并对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配置土地资源提出了方向性规定。《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明确“开展城市更新活动的,国有建设用地依法采取租赁、出让、先租后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配置”。
为支撑《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落地生效,不断丰富北京市土地资源有偿配置政策“工具箱”,促进土地资源优化整合与高效利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