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土地转让的政策您可参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该办法1992年5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1993年5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2年2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2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 政府第200号令第三次修改。补缴出让金的标准请参考2014年发布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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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土地转让的政策您可参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该办法1992年5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1993年5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2年2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2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 政府第200号令第三次修改。补缴出让金的标准请参考2014年发布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