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市规发〔2007〕1624号),我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南方金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丰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中装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华信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环宇筑业(北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中交四公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东方晨光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帅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同舟嘉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803445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3室 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5
审查意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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