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我委对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延续及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延续、北京银泰永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延续、北京中和建城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延续、北京易兰城乡规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延续、北京松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中国通广电子公司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的建材行业(水泥工程)甲级资质延续、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甲级资质延续、中国凯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港源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延续、亚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延续、华翔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3月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委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我委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任何以我委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委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10-68034458;通讯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3室、100045)
审查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