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167号令)要求,经审核,毕炳才(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志刚(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两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注册事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反映(地址:北京市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8室,邮编:100045,联系电话:68021803)。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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