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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 日期: 2013-10-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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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要求,北京金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资质延续审查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执行。
        据此,我委对北京金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建兴泰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延续,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超达幕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延续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68034458;通讯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3室、100045


审查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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