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北京城市副中心0402街区FZX-0402-6007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期间,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网上公众反馈意见138份及信函1份,经归纳整理,并组织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地块规划指标及用地性质合理性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根据《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FZX-0402-6007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根据本次公示的《北京城市副中心0402街区FZX-0402-6007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本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系对上位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性质的深化细化,方案内容符合上位规划管控要求。
分局意见: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具体规划指标以最终批复方案为准。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规划建筑高度对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日照、采光、通风影响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规划方案已结合周边现状居住建筑高度、空间形态及建筑使用需求,对区域建筑高度进行研究。后续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将由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日照标准相关要求开展日照专项分析,按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等文件相关要求布置建筑,避免出现居室的视线干扰情况,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分局意见: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增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根据《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0402街区规划配置家园中心一处,就近满足居民的工作、居住、休闲、文化、体育等需求,逐步完善街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本次规划严格落实《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25〕2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统筹考虑规划范围内项目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需求,项目建设以最终审批为准。
分局意见: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次公示程序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十日,线上公示系依法开展的公众参与方式之一。
分局意见: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或不涉及本项目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周边交通组织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项目研究过程中已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分局意见: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施工可能产生噪音、扬尘影响周边现状建筑及施工安全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后续施工过程中,将由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管理的工作要求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住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
分局意见:现场施工需根据国家法规及施工规范执行,以住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FZX-0102-0017地块规划高度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FZX-0102-0017地块不在本次规划公示范围内。
分局意见:FZX-0102-0017地块不属于本次规划公示范围,本次方案不涉及该地块相关规划内容。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地块开发商信用的意见。
项目单位和规划团队意见:相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司法认定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分局意见:以司法机关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