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北京城市副中心0605街区FZX-0605-6004等地块规划条件》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期间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68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建筑高度与压迫性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规划建筑高度60米将给周边小区居民带来压迫感。此前规划限高为36米或45米,现调整为60米缺乏合理解释。建议降低建筑高度至30-45米,控制建筑密度,避免对相邻小区形成视觉压迫。
实施主体意见:依据《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等相关政策及设计规范,在保障居住环境质量和公共空间品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优化居住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界面形象与整体景观效果,需适度提高建筑高度。综合技术论证结果,将建筑限高整体调整为60米,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关于日照采光与通风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规划建筑高度60米将影响周边现状小区东西向住宅的日照、采光和自然通风。
实施主体意见:本次公示内容为规划指标,不涉及具体建筑方案。后续将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范,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严格审查日照、采光、通风等指标,确保符合标准。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关于公众提出的采光日照等意见,我分局将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审核,保障周边居民合法权益。
3.关于缺少公园绿地、商业设施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该区域住宅密集,但缺乏足够的公园绿地、体育健身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几公里范围内缺少便民健身场所和集中绿地。建议在规划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并配套建设商业服务中心,提升区域生活品质。
实施主体意见:依据《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规划范围周边规划多处公园及绿地,满足居民对公园绿地及活动健身的需求。西侧地块已规划商业用地,弥补区域商业短板。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4.关于道路交通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部分意见提及潞邑西路宽度不足,新建建筑将加剧周边道路的交通拥堵问题。同时关注规划建筑与相邻小区之间道路宽度不足,建议同步拓宽小区西侧道路。
实施主体意见:本项目规划范围不包括潞邑西路,且该道路尚未按照规划实施。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关于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外道路实施等问题后续会反映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研究,建议随本项目同步实施。
5.关于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资源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显示该区域处于06组团核心位置,显示该区域用地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大专院校及科研。同时,公众反馈现有教育资源难以满足未来新增人口的入学需求。
实施主体意见:依据《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组团中心鼓励配套服务功能集中设置、混合利用、统筹核算。本次规划落实副中心控规要求,此次公示地块西侧已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周边现状学校可以覆盖本项目,解决入学需求。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房屋价值与生活品质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新建高层建筑将导致房屋贬值、生活品质下降,要求政府补偿或调整规划。
实施主体意见:本次规划严格遵循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将有效填补现状空地,通过优化空间形态、促进城市整体协调发展为目标,有助于区域价值和生活品质。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关于施工期间具体环保措施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要求明确施工期间噪音、扬尘等具体控制措施,以及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噪音、振动、扬尘等环境影响,以及施工车辆进出对周边居民出行安全的影响。
实施主体意见:施工期间环保管理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职责,后续将由其统筹处理解决。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3.关于街坊路开放与阳台封闭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建议在规划中明确街坊路对公众开放,并规定阳台不得封闭,以保持建筑外立面统一美观。
实施主体意见:本次规划为主要明确规划指标和用地性质,不涉及街坊路开放与阳台封闭等具体管理要求。
分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