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北京城市副中心0101街区FZX-0101-0705、0706、070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设计方案》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5条,共涉及6个方面,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布局与沿河景观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整体建筑布局方案依托区域风貌管控要求与滨水景观资源,在临河地块的建筑高度沿河岸呈西高东低阶梯式分布,以较高的建筑群塑造韵律起伏的城市天际线。建筑单体按正南北排布,通过楼间视线通廊,让沿河第二排建筑也可共享运河景观资源。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日照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经日照分析软件(众智日照分析软件V12.0)测算,满足《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备案编号:J15036-2020)8.1中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且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2小时的日照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经核,公众反馈意见中提出的0705-4#楼,0706-3#楼,0708-2#、3#、4#楼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中第3.4.6条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求。我们对0705-2#楼、0708-1#楼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进行修改,使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或周长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效计算长度在高层主体的对应范围内。经核,本项目范围内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无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0705-2#楼、0708-1#楼修改后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规范要求,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过街天桥标高与实施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在FZX-0101-0705与0706地块、FZX-0101-0708与0810地块间分别设置1处架空连廊,桥下净空高度不小于4.5米,满足消防车通行条件。计划与项目和周边道路同期实施。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设计方案分期公示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已完成FZX-0101-0705、0706、0708等8个地块的整体设计,根据开发进度安排,本次先行开展FZX-0101-0705、0706、0708这3个地块的报审工作,剩余5个地块的方案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6、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周边教育配套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周边有现状通运小学、玉桥小学、北京市第二中学通州校区等教育资源,后续教育资源引进将逐步规划落地。
分局意见:有关周边教育配套问题,以教育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