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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强力家居土地一级开发项目FZX-0303-60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意见反馈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5-07-31 17:31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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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强力家居土地一级开发项目FZX-0303-60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8日期间,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网络反馈意见2条,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5-6号楼消防高度的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总图高度标注分两种,一种为建筑规划高度,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通则》(2003版),起算高度为室外地坪算至檐口,11层住宅规划高度为33.15米,第二种为建筑消防高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A.0.1-2条规定,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本项目5#楼及6#楼的室外设计地面(消防扑救场地)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为33米,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住宅消防高度为可供住宅部分的人员疏散和满足消防车停靠与灭火救援的室外设计地面,包括屋面、平台)。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住宅同楼栋多单元并行,高低肩设计,高出部分按照塔式间距退让北侧建筑,低的单元按照板式间距退让北侧建筑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采纳公众意见,本项目已通过单元间双墙设缝处理在后续深化方案中将原6#楼拆分为6#楼和7#楼,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通则》(2003版)和《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国家及地方等相关间距系数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该项目南侧地块对于塔式建筑退线按照正南北退让北侧地块住宅建筑,地块内部塔式建筑退线按照垂直法线退让,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地块内部塔式建筑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通则》(2003版)和《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国家及地方等相关规范要求,按照正南北向测算距离,数值为43.5米,大于6#楼高度33.15米x1.2(间距系数)=39.78米,满足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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