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北京城市副中心0305街区FZX-0305-6011等地块规划条件》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5日期间,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7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上位规划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中FZX-0305-6027不是二类居住用地,本来挺好的公园绿地为什么做成住宅?与副中心控规相比,绿地面积缩小了太多,建议扩大。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本次规划方案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建设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森林城市的规划理念,遵循进出平衡的原则,在保证规划可实施的基础上,优化老城区公园绿地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提升公园绿地可达性。本次规划充分考虑生态空间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规划范围内增加绿地面积,满足周边居民对公园绿地需求。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关于建议规划商业用地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周围小区居民众多,没有大型商业,希望增加商业用地,方便居民日常消费娱乐的需求。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本项目已规划其他类多功能用地(F3),功能包含复合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邻里商业中心、菜市场等多种功能,可结合产业功能引进商业配套设施。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历史遗留未解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公司提出曾与梨园镇政府签订《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简称“蓝色地球项目”)等一系列协议,本次公示中的部分地块位于上述“蓝色地球项目”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存在公司利益受损,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等问题。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我单位对项目内历史遗留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请以镇政府答复意见为准。
梨园镇意见:北京恒帝隆房地产公司未办理相关许可、未取得土地开发权利,因此该公司并非本地块的开发主体,不存在侵害其利益的问题。
分局意见:我分局已将相关问题反映给属地,具体意见以镇政府答复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