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城乡规划 > 规划类公告 > 通州规划类公告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604街区FZX-0604-6010地块(城市副中心抢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意见反馈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4-09-30 16:18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 字号:
  • 分享: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北京城市副中心0604街区FZX-0604-6010地块(城市副中心抢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设计方案》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6条,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首层架空建筑面积计算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首层架空走廊下部空间为交通通行功能,满足《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中3.1.6下列空间与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4条建筑出挑部分的下部空间与第5条建筑物中用作城市街巷通行的公共交通空间的要求,架空走廊、挑廊下用作公共交通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用地出入口设置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U11),规划用地面积约3717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副中心自来水供水应急抢修、指挥调度、运行检修、客户服务、水质监测和智慧供水保障等,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本项目在东侧设置1个机动车出入口兼消防车出入口,与潞苑东路连接,车道宽度为7米,满足《民用建筑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第4.2.1条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且只有一条连接道路时,其宽度不应小于7米的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退线与建筑间距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抢修调度指挥中心主楼为公共建筑,与西侧现状住宅楼水平方向无重叠,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第二章第三节2.3.4条中拟建建筑为公共建筑时,后退北边界距离应按照退让相邻单位建设用地边界线距离的规定执行,后退其它方向边界距离由规划行政部门参照建筑间距的相关规定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门卫室建筑高度约3.3米,耐火等级为二级,且与住宅相邻的外墙为防火墙,屋顶无天窗,屋顶耐火等级大于1小时,与南侧现状住宅间距约8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2.2中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米;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米的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4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