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我委就调整后的北京明瑛发展有限公司拟建的北京国际文化产业园区项目规划方案召开了居民座谈会。经研究,现将各方意见归纳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座谈会居民意见:建筑规模及建筑高度过高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公司根据公示阶段反馈意见对原申请方案的容积率及高度进行了大幅度的降低,容积率由3.5降低至1.76(原审批),建筑高度由84米降低至局部52米,由于本项目使用功能为文化和艺术教育等,内部包含大量展示空间,对于建筑层高要求较为特殊,在不影响周边建筑日照的前提下,完成了现方案设计。
我委采信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2、座谈会居民意见:拟建项目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较大。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居民反馈意见,我司对方案高度进行了降低,现经具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和计算,现方案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满足国家相关日照标准要求。该项目设计单位已在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注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委采信意见:按照建设部第146号令第43条规定,该项目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说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采信。
3、座谈会居民意见:拟建项目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
建设单位意见:拟建项目方案地上控制规模已减小为原规划审批规模,用地强度未增加,且建设内容为非人员密集型功能,不含大规模商务办公及商业用途,已委托专业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论证,相比原规划教育设施对于早晚高峰的区域交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同时,项目内部另提供约100辆停车位作为社会停车位,用于周边居民停车使用,有助于缓解区域周边地面停车不足问题。
我委采信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座谈会居民意见:项目施工期间对于周边房屋租金影响问题
我委采信意见:该问题不属我委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