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城乡规划 > 规划类公告 > 怀柔规划类公告

关于《北京市怀柔区HR00-0103-6012地块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公示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5-05-08 10:58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 字号:
  • 分享: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组织对《北京市怀柔区HR00-0103-6012地块项目规划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及现场公示。经梳理,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主要涉及5类,实施主体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了反馈,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建筑高度控高可能影响采光问题。

实施主体意见:依据《怀柔新城HR00-0101~0103街区(老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1年—2035年)》(以下简称“怀柔老城控规”),该项目所在区域基准高度为36米。本次公示的规划实施方案落实了怀柔老城控规的建筑高度管控要求,规划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目前该项目处于供地阶段,尚未成交,成交后将由土地竞得人组织设计单位开展具体建筑方案设计工作,按照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以及国家和地方日照、间距标准进行方案设计。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均予以采信。本次公示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图则,不涉及具体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关于公众提出的采光日照等意见,我局将在后续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审查。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购买府前龙樾三期小区时开发商告知该地块建设博物馆等问题。

实施主体意见:依据市政府已批复的怀柔老城控规,该地块主导功能区规划为居住主导区。本次公示的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深化落实了怀柔老城控规主导功能区规划管控要求。

我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将府前龙樾三期西侧应急道路及公园划回府前龙樾小区问题

实施主体意见:经核实,府前龙樾三期土地权属不包括其西侧现状公园,不包括本公示地块项目东侧现状道路。在本次公示的项目规划实施方案中不涉及该公园,本公示地块项目东侧道路规划为街坊路,道路红线拓宽至12米,在功能上仍兼具府前龙樾三期消防通道使用需求。

我局意见:实施主体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分局职责范围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施工期间噪音扰民及空气污染问题

我局意见:不属于我分局职责,我分局已转告属地街道、住建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相关部门将按照国家及北京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予以落实。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迎宾中路42号楼围墙及自行车车棚问题

我局意见:不属于我分局职责,我分局已转告属地街道。目前该围墙及自行车棚改造资金等相关改造工作已就位,因部分居民不同意进场施工,目前暂未实施,后续由属地街道予以落实。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2025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