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8日,我分局对北京市海淀区宝山村棚户区改造平衡资金地块(二期)项目HD00-1412-0016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共4条。经梳理归类,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楼栋布局、间距、日照、小区出入口、配套设施等方面,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楼栋布局、间距、日照、大门、小区出入口等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9#、10#、11#住宅楼的侧向山墙间距不足2米,违反消防设计规范。
2、9#、10#、11#住宅楼连续长度达到150米,对城市界面产生严重的遮挡。对绿地公园产生压抑感,影响绿地公园通风和休闲感受。
3、9#、10#、11#形成连塔,与北侧建筑间距应按照1.6倍计算,目前间距仅1.2倍,不满足北京市规划设计通则的规范要求。
4、3、7#住宅楼北侧5#楼未错开法线,建筑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5、S4#配套楼为养老驿站,南侧是否有采光窗?若有窗户与南侧11#住宅楼间距不足18米,产生视线干扰。且不满足日照间距及时间的计算。若无开窗,不满足养老设施规范要求,请明确养老意见主要采光面及日照时间。
6、S4#配套楼西南侧距离11#住宅楼间距不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7、人行主要大门做在城市干路方向,车流量大,人行交通形成安全隐患。且面对保障房做这么夸张的大门,不利于人民共同富裕的原则,影响社会平衡。出租汽车站位于人行入口处,未进行人车分流,进一步产生交通危险。
建设单位意见: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范5.2.2条,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本项目9#、10#、11#楼较高一面外墙均为防火墙,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9#、10#、11#楼并未连续,9#和10#楼间距约1.79m,10#和11#楼间距约1.8m,为三栋各自独立的建筑,三栋建筑层数从8层至11层,高低错落,具有丰富的天际线变化,城市形象良好,且与城市存在一个公园作为缓冲,不会对城市界面产生遮挡。公园三面开敞,不影响公园通风。本项目的楼栋设置不会对公园内部人员活动产生影响。
3、11#楼为塔式建筑,9#、10#楼均为板式建筑,不形成连塔,11#楼按照1.2倍计算建筑间距,9#、10#楼按照1.6倍计算建筑间距,满足《海淀区建设工程居住建筑间距审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及《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的要求。
4、3#、7#楼与5#楼在法线方向上均已错开。满足《海淀区建设工程居住建筑间距审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及《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的要求。
5、养老建筑在面对住宅楼的南侧处不开窗,不存在视线干扰情况。养老用房主要采光面位于西侧,满足《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对老年人休息室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要求。
6、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范5.2.2条,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本项目11#西侧山墙为防火墙,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7、小区大门虽然面向宝山中路,但未破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且大门与机动车道之间有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分隔,因此无明显安全隐患;小区大门作为一个小区乃至周边城市形象界面的提升展示空间,优质的大门品质有助于提升区域整体的环境品质与空间认同感,并非刻意强调差异。优质的大门城市界面设计也是着眼于协同提升整体区域环境的品质,塑造高品质的公共空间、建筑形象、环境感受,通过全面提升来实现更高层次的均衡与协调。优质的建成环境是全体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体现。出租车停车场站为访客临时使用,设置于小区围墙外,确保小区内部人车分流。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关于配套设施相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根据设计平面图来看,目前配套小型商服只有一个位置在地块东北角。核心问题比如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地块的西北方向,学生上下学主要途径为经过宝山中路向北,现状位置不利于学生经过便利店。另外3#、5#、8#楼从西门出入的居民途径便利店的路径也不方便。
2、请明确小区都配置了哪些配套设施,都有哪些需要移交?
3、关于S2配套楼,地上就1层,还有一部分为挑空,请问是户内挑空,还是户外挑空?挑空面积是多少,如何计算S2配套楼建筑面积?
4、建议地上补充沿街底商,满足附近居民生活需求。
5、养老的入口也在干路上,首先不安全,其次噪音很大,不利于老年人休息。和住宅楼挨着那么近,有视线干扰和噪音。
建设单位意见:
1、小型商服的服务客群不仅面对学生,也会面对周边所有居民,目前小型商服的位置位于周边住宅小区相对居中的位置,可以辐射至整个项目和周边住宅区,且本项目东侧设有人行出入口,居民可以通过次入口便捷的到达便利店处。
2、本项目地上配建有小型商服、物业服务用房、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其中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需要移交相关单位。
3、S2配套楼户内挑空,挑空面积约30平米,S2配套楼按照相关规范计算面积。
4、本项目配置小型商服约10.15㎡(位于地上S1#配套楼东侧),满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法〔2015〕7号)、《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商务规字〔2018〕6号)要求。
5、养老的入口虽然面向宝山中路,但养老入口与机动车道之间有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分隔,因此无明显安全隐患;养老休息室窗均采用中空玻璃窗,可有效避免噪声影响;养老建筑在面对住宅楼的南侧不开窗,不存在视线干扰情况。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