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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树村资金平衡用地统筹项目HD00-0705-0035-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方案公示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5-07-29 17:06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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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至 2025年7月16日,我分局对北京市海淀区树村资金平衡用地统筹项目HD00-0705-0035-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共30条,经梳理归类,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10个方面,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意见

(一)关于楼栋布局、退线、间距、围墙、日照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小区布局太密,行列式兵营排布,设计感较差。

2、最北侧楼栋归家动线较长,不合理,建议改成南入。

3、南侧15#、16#楼距离围墙过紧,居住感较差,且紧邻街坊路,窗井压街坊路红线,不满足《住宅项目规范》3.2.6条中住宅建筑外墙距离城镇道路3m,附属道路2m的规范要求,请说明相关退线依据。

4、楼栋山墙面间距较小,小区舒适度不够,建议增大山墙间距。

5、配套楼距离住宅太近,对首层住户影响较大,建议更换位置。

6、请补充1#、2#楼距离北侧红线的退线尺寸。

7、建筑紧邻道路红线,尤其是东侧和围墙相连,请问户型是否有东向开窗,如何处理和围墙关系,同时请提供东侧与公共绿地的退线依据。

8、请补充各楼栋距离围墙的详细尺寸,另补充围墙基础图纸,避免侵占公共绿地资源。

9、请提供小区内日照测算报告及对东侧各栋楼现状建筑日照的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

1、本项目场地长约200m,宽约100m,容积率1.6(含东侧防护绿地及南侧街坊路),建筑高度18m,结合规划条件及场地实际情况,采取东西及南北双轴主动线形式布置,此形式为常见社区形态,各住宅楼栋周边园林景观范围较为均衡,以最大程度保证每户均等的通风和日照条件,且均符合规范要求。

2、结合本项目产品户型设计,北侧楼栋北入更为合理,且北侧红线外规划为园林绿化,业主归家体验更为舒适。

3、本项目南侧围墙设计方案已考虑对北侧建筑影响,后续将深化设计方案,15#、16#楼窗井与街坊路红线未重合。15#、16#楼之间为人行公共出入口,南侧道路为附属道路,最小距离满足《住宅项目规范》3.2.6中规定的住宅建筑外墙面至道路边缘(附属道路的边缘是指路面边缘)的最小距离2.5米的要求。

4、本项目楼栋山墙建筑间距满足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第5.2条相关规定,后续将结合景观设计,提升空间体验。

5、本项目P2#配套楼与北侧住宅楼间距大于6m,与南侧住宅楼大于3.5m(配套楼南侧为防火墙),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第5.2条规定,且北侧住宅楼日照均满足大寒日2h相关规定,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规定。

6、1#、2#楼距离北侧红线最小尺寸为3.12m。

7、本项目东侧围墙采用山墙与围墙相结合方式进行围合,对于东向开窗无影响,建筑退线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第2.3.3条规定。

8、本项目未侵占公共绿地,围墙详细图纸将在后续规划许可审批中落实。

9、本项目日照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对建筑退线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关于设备平台、屋面、挑空、采光井、窗井、通风百叶、大门景墙、景观廊架等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存在设备平台、阳台、架空层、邻里空间,如有,请测算并回复总个数、总面积,以及设备平台的用途及个数、面积、尺寸的必要性,另,需要建设单位明确设备平台是否封闭。

2、楼座设计中楼顶退台,请问开发商将来如何防止业主私搭乱建从而带来各种邻里纠纷?

3、多个楼栋单元门头两侧外凸,此部位为什么功能?高度多少?目前有遮盖临近一层北侧居室窗的隐患,难以保证居住品质,请补充标注该部位距离临近一层住宅北侧墙面的距离,同时如何避免遮挡北侧居室窗?

4、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存在户内挑空,如有做依据《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要求,海淀区不在“平原多点”地区,不应做内挑空设计。

5、部分楼座户型设置了内庭院,请说明设置的必要性?另外竖井内部如何保证清洁,垃圾清掏是如何考虑的?是否为电梯预留空间?

6、请标注全部楼栋窗井进深,窗井是否封闭有顶盖?如有顶盖是否计算了地下面积?如无顶盖需建设方明确承诺后期不改造,避免偷面积。

7、7#楼南侧存在设备百叶,该部位为什么设备?是否对临近住户有噪音隐患?百叶高度是多少?是否有遮挡北侧住户采光的可能?是否占用绿地面积?是否存在漏雨问题?

8、大门两侧的景墙是否有厚度,是否占用小区绿地面积?建议明确样式,确保小区品质兑现,大门装饰挑檐雨棚超过1.8m,是否计容。

9、请明确景观廊架是否计容,计绿地率。

建设单位意见:

1、本项目户型按设备使用要求设置设备平台,功能为放置空调设备,未设置阳台、架空层、邻里空间,我司承诺设备平台严格按照图纸实施施工建设。

2、本项目北侧屋面设为不上人坡屋面,业主入住后将由物业进行统一管理。

3、本项目单元门头两侧放置空调机位的设备平台,高度6m,对应位置住宅北立面窗为非居室窗。

4、本项目依据《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3.1,“鼓励户内公共区域(起居室、餐厅)设置通高跃层等具有层次感与趣味性的室内空间”内容,设置户内挑空。

5、本项目北侧楼栋挑空位置为采光井,顶部为玻璃顶盖,非电梯预留空间,仅用于卫生间采光,提高户型舒适度,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IT 50353-2013,计算建筑面积,设计已考虑清扫动线,后期物业将通过地下夹层进入清扫。

6、本项目窗井进深为1.5m(局部1.2m),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3.1.4条规定,本项目地下窗井有封闭顶盖,计算地下面积。

7、本项目方案中标注的设备通风百叶下方放置用于配套服务设施的空调设备,已考虑对临近楼栋的噪音及采光影响,地面可设置防护栏杆确保安全,地下设有排水设施,该设备位置不计入绿地率。

8、本项目大门两侧的景墙有厚度,不计绿地率,样式将在后续设计中深化,大门装饰挑檐不计容积率,满足《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3.1.6条规定。

9、本项目景观廊架属构筑物,不计容积率,不计绿地率,满足《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3.1.5条相关规定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其中涉及绿地率计算事宜具体以园林绿化部门意见为准。

(三)关于下沉庭院、地下室设计、汽车坡道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请明确本项目住宅楼建筑高度起点从何处计算,根据《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 2025》要求住宅层高不低于3m,18m如何做出6层,首层是否有下沉,如何解决楼栋倒灌问题。

2、小区中间存在多个零散下沉庭院,且多个尺度较小,下沉庭院深多少?两部楼梯距离北侧楼栋距离过近,可能会对一层住户私密性产生影响,建议调整位置,布置于场地中央。

3、地下几层?层高多少?是否和地上联通,是否预留空间给电梯直接从地下入户?

4、4#住宅楼南侧存在汽车坡道口,距离北侧楼栋较近,需建设方承诺后期不加设坡道顶盖,否则会影响4#楼一层日照,对该层住户产生极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

1、本项目住宅楼建筑高度起点从室外地坪起算,首层结合小区台地景观做下沉设计,通过截水沟及提升排水解决倒灌问题。满足《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2021第4.4.1条。

2、下沉庭院布置及深度符合设计规范,疏散楼梯与北侧楼栋之间可通过景观种植方式满足私密性要求。

3、本项目住宅楼座下投影位置为地下三层,层高3.6-4.35m,地库范围为地下二层,层高4.1-4.75m,根据产品户型设计,北侧8栋楼可以通过电梯直接从地下车库入户,便于出行。

4、关于本项目汽车坡道,为保证一层住宅满足日照相关要求,我司承诺该汽车坡道不加设任何形式的顶盖。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四)关于非机动车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小区非机动车位设置在哪儿?地上还是地下?公示图上未体现,电动非机动车位如何考虑?

建设单位意见:

本项目电动非机动车停车位位于16#楼负一层,普通非机动车位位于各楼栋出入口附近以及小区道路周边。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五)关于街坊路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地库轮廓线进入了南侧街坊路,布置了什么功能?将来如果有市政管线铺设需求怎么办?街坊路将来是否对外开放?是车行还是人行?街坊路行车时产生噪音是否能满足相关规范噪音的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

本项目南侧街坊路地下局部布置地下车库(非人防车库),地下车库上方覆土厚度满足市政管线铺设需求,街坊路对外开放,车行人行均可,本项目设计方案已考虑街坊路噪声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其中有关噪音扰民问题,以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六)关于消防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总图有3处室外电梯,请问是什么作用?是否计容?

2、小区未形成整体消防环路,仅有两条尽端式消防路和回车场地,且不能联通,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3.4.3要求,其余楼间道路均不到4米,请问如何应对紧急突发情况?另外最南侧楼占用街坊路用作消防路,请提供相关规划依据。

3、西侧消防出入口绿化带影响消防车的转弯半径,存在消防救援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意见:

1、本项目根据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第7.3条,需设置3部消防电梯,用于满足灭火作战和救援需要,消防电梯已计入计容率计算。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5.2.4条规定,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可成组布置。本项目为低多层住宅及配套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符合上条规定。采用局部成组布置,共分为6组,分别为1#、3#楼,2#、4#楼,5#、7#楼,6#、8#楼,9#、11#楼以及10#、12#楼,每组占地面积均小于2500㎡。园区内消防道路满足4米要求,消防车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第7.1条以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等相关要求设计。根据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实施指南3.4.1条,规模较小的建筑可以利用市政道路型消防车并兼做消防救援场地,本项目南侧楼栋参照执行。

3、本项目消防道路设计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七)其他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小区多条道路未标道路宽度,不清楚是否满足《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中基地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m的规范要求,当小区未标注的道路宽度为3m时,1#与2#之间道路、5#与6栋之间的道路不满足《住宅项目规范》规范中建筑物距离山墙1.5m的要求。

2、室外活动场地距离楼是不是太近了。

3、方案设计公司是家香港的公司,可以直接接北京的项目么,是否需要入京手续。

建设单位意见:

1、本项目园区内道路性质为其他附属道路,宽度为2.5m,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6.0.4条规定。

2、本项目室外活动场地设计满足《京政发【2015】7号_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第3.2条规定,且已考虑对住宅楼影响。

3、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设计单位,现已完成外阜企业进京备案手续。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非我局职责意见

(一)关于人防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人防出入口仅有2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

本项目共设计三个人防防护单元,一个防护单元设置一个人防主要出入口,另外两个防护单元共用一个人防主要出入口,满足《DB11_994-2021 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规定。

我局意见:关于人防设计问题,以国动办部门意见为准。

(二)关于绿化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 2025》要求3.2.2,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m;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占比不应小于1/3, 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本项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

本项目绿地率计算满足《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京绿规发〔2012〕6号)相关要求。另,根据“多规合一” 协同平台审核意见函(京规自(海) 供审函〔2025〕0001号)内容,本项目与东侧HD00-0705-0035-2地块统一核算绿地率,且由我司代建,可作为集中绿地,满足集中绿地设计要求。另,本项目已设置室外活动场地,位于12#楼南侧,供老年人及儿童使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关于绿地计算问题,以园林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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