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6日,我分局对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幼儿园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内收到公众反馈意见7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建议新增托老功能的食堂和活动室等功能。
建设单位意见: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托幼用地,我单位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方案设计。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建议取消方案中红线内北侧及东侧机动车道,对应区域用草坪替代,建议取消停车位。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3.4.1条“工业与民用建筑周围、工厂厂区内、仓库库区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车辆基地内、其他地下工程的地面出入口附近,均应设置可通行消防车并与外部公路或街道连通的道路”。项目方案设计应满足上述相关规范要求,地块红线内北侧及东侧机动车道兼消防车道功能。项目停车位设计根据相关规范及学校实际需求进行配置。项目停车位及车道均为满足规范及基本使用需求,后续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屋顶水箱间为何设置在顶层,建议将屋顶机房移至建筑西南角或西北角。水箱间高度15.7米影响小区住户视野;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水箱间设置问题,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和本项目的建筑使用功能、防火等级,需在建筑的屋顶设置消防水箱间,放置消防水箱及系统稳压设备。根据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 6.1.3条,消防水箱间不得与婴幼儿生活单元贴邻布置。本项目消防水箱间
与相邻的住宅楼的距离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水箱间正常使用状态下噪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要求,后续设计中会采取综合降噪措施进一步优化使用功能。关于消防水箱间高度,本项目水箱间高度符合相关规范及通则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