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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关村东区改造项目A组团方案的公示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5-03-31 16:19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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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局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7日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对《中关村东区改造项目A组团》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网上公众反馈意见共25条。经梳理归类,反馈意见主要集中为以下12个方面,建设单位就公众反馈意见补充书面意见,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意见

(一)关于中关村东区总体规划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未见小区总体规划。从A组团项目启动至今,未见小区建设总体规划,居民不清楚自己未来家园是什么样子。离开社区的整体规划,就必然是零敲碎打,原来的混乱能否得到有效改善令人担忧。

2、小区总体规划没有公布。不知道未来居住的整体布局和环境,无法对以后的小区提出具体意见,这样会造成很多问题,开发部门随意性大,缺乏整体布局,对以后居民居住出行造成不利影响,健身、购物、残疾人步道、绿化规划、电梯品牌、垃圾站位置等等问题应该提前公布。

建设单位意见:中关村东区改造工作是综合考量了建筑安全隐患、居民改建意愿、资金平衡条件等因素,选择中关村东区科源社区东侧的一、二、三片区及三栋特楼作为先行启动区。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为原则,先行启动A组团建设,后续组团将压茬推进,滚动实施。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关于阳台及飘窗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关于中关村东区原拆原建所建的新房,我们强烈希望房子能建一个阳台。没有阳台,洗好的衣服到哪里去晾?新建小面积的房子,多数都有老人居住,若在房子内晾衣服,把地搞湿了,就很容易滑倒,而老年人是最怕摔倒的,强烈建议建一个阳台。

2、目前科源社区A组团正在原拆原建的过程中,A组团都是筒子楼,原拆原建后回迁的新房面积很小,建面不超过38平米,看到设计图纸是飘窗,飘窗已经被无数次证明低效还耗能,中看不中用,无处晾晒衣服被褥,洗好的衣服滴答到地面的水容易导致摔跤,阳台非常实用,既能晾晒衣服被褥又能储物还节能。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京建发〔2020〕178号)。关于建筑设计,改建项目不应减少原居民的居住面积,简易楼等非成套住宅按照成套住宅设计,可适当增加居民厨房,卫浴面积,重点解决建筑使用功能提升问题。

考虑海淀区作为北京市中心城区域,项目设计需要在符合《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京建发〔2020〕178号)的基础上,与中关村地区城市风貌相契合,同时兼顾北方气候特点,经多轮专业论证,项目确定了飘窗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前期已充分征询产权单位和居民意见,并经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6月至7月,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牵头,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和实施主体北京城建兴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配合,组织开展A组团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和居民意见征询,居民同意率达99.58%。2024年10月15日,A组团启动改建实施方案公示、意见征询和改建协议签订等有关工作,居民改建协议签订率为100%。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三)关于层高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新建筑高度整体控制在33米以下,也即居室内净层高被显著压缩。这个小区原来居室内净层高一般在3米以上,在面积没有实质性增加的情况下,实际上压缩了居住空间,增加了压抑感。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京建发〔2020〕178号)。改建项目不应减少原居民的居住面积,简易楼等非成套住宅按照成套住宅设计,可适当增加居民厨房,卫浴面积,重点解决建筑使用功能提升问题。关于建筑层高,方案层高设计满足《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层高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户型排布、区域规划限高等设计需求,通过优化原空间布局,为居民营造更为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四)关于出租汽车站设置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1、2-1#住宅楼西的2-4#公建房前设了出租汽车站,把出租汽车站设在小区内,难以理解。

2、新建小区南楼下面有底商,西边有出租汽车站,西边方向有中关村二小、中科院一幼,则中关村北一条在早晚学校放学时,车流、学生流、居民流达到最高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要求,本项目须配置出租汽车站,站点规划设置于A组团2-4#公建楼南侧。为减小公建楼和出租汽车站对住宅区的影响和干扰,规划方案通过设置围墙的方式将2-4#公建楼和住宅区进行分隔,以确保社区安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五)关于2-2#楼与中关村北一街不平行的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与北一街临街的那栋楼为什么不与北一街平行?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统筹考虑A组团用地条件、消防安全、建筑间距和日照采光等因素,经我司组织多轮论证、模拟与优化,对规划楼座进行的排布,方案满足《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等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六)关于为何设置东西向房屋的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为何要盖东西向的房呢?能给个解释吗?

建设单位意见:为确保A组团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解决居民安置户数,同时满足《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等要求,考虑日照、采光、通风与空间布局等因素进行方案设计。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七)关于规划指标的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

请公示详细的规划指标文件,具体包括:项目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表、新建建筑与拆除建筑的建筑面积对比分析。

建设单位意见:2024年6月至7月,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牵头,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实施主体北京城建兴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配合,已组织开展A组团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和居民意见征询,在公示期间,已对A组团总平面图和对应经济技术指标表进行了公示。此次线上公示内容不包括经济技术指标表,待项目开始施工后,我司将在项目施工场地布置入口处对经济技术指标表进行公示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非我局职责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

1、该项目交工为毛坯房,给居民带来极大不便,要求改为精装修。

2、新房以毛坯房形式交付,家家户户装修,工期不知拖延多久,很忧心。

3、改造方案要求毛坯交付,但存在以下不合理性:与本市新建商品房90%精装交付趋势(住建部2025行业白皮书数据)相悖;未能体现科学院作为产权单位的历史责任担当;集中装修将导致未来3-5年持续性环境干扰。

4、新建学校和幼儿园不应与居民楼搅在一起。该小区内有中关村二小、第二幼儿园和街道办幼儿园,小区居民老人居多,早晚接送孩子的机动车、自行车穿梭于小区内,无危险意识的孩子嬉闹乱跑,孩子和老人的安全堪忧。因此,建议学校和幼儿园建在方便家长接送的位置,并有其独立出入的大门。

5、中关村东区改造A组团回迁新房车位费每个30万,太贵了,科源社区的房主都是工薪阶层的科研人员,一辈子拿死工资,很多是已经退休的老人,既要拿出几十万购房款还要花30万买车位,负担太重,希望酌情降低价格。

6、原住房是阴面,现对应的新建楼是东西走向但是在计房款是一样的,这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7、我们是阴面住户,对应新建的楼是东西走向,阳面阴面房款都一样,我们觉得不合理,原因是上市或者是出租价位阴面都上不去,相差很大。

8、东西向,南北向为何是你们安排好了?应该按排名抽签选房。

9、公摊面积不透明。小区属于央产老旧小区,A组团项目涉及的几个楼属于筒子楼和几户合住的准筒子楼。住房货币化改革至今都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本次核定居住面积也是只计入建筑面积。改建方案咨询过程中,美名其曰“每户增加14平米”,却很少有居民知道改建后的新房要计入公摊面积,公摊系数是多少?我本人强烈反对“名为新增面积、实为公摊面积”的糊弄群众的作法。

建设单位意见:

1.本次住宅楼本体改建成本由财政补助、产权单位补助、居民出资多方构成,考虑居民对精装修诉求不一,经过前期反复研究并征询居民意见,为了降低居民资金负担,采用毛坯方式进行改造,交付后由居民结合自身情况自主装修。

2.本次改建没有新建小学和幼儿园。

3.产权车位按建设成本定价,价格后期将由审计单位进行审定,且产权车位不强制销售,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购买。

4.2024年10月至11月,A组团开展了改建实施方案公示及居民意见征询、居民改建协议签订工作。在改建实施方案公示和改建协议签订过程中,已公示选房顺序。

5.本次设计方案公示用于办理A组团“多规合一”会商意见使用,尚不涉及公摊面积相关信息。本项目面积计算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

我局意见:上述公众反馈意见均不在本次设计方案公示应答复范围之内,有关情况我局将告知建设单位与业务主管部门。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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