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我分局对万柳地区配套幼儿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内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据了解场地内有一株现状树,该方案中未体现,不知是否进行了保留,并与建筑空间进行融合考虑。
建设单位意见:现状柳树位于本次拟建建筑投影轮廓范围内,需要将柳树移走后现场才具备施工条件。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3.2.4条,“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绿地不应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因此,不再考虑将柳树移栽回幼儿园内。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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