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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地块HD00-0401-0120、013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方案公示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4-10-15 10:52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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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我分局对《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地块HD00-0401-0120、013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共14条。经梳理归类,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建设单位就公众反馈意见补充书面说明,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关于退线及间距问题

(1)公众反馈意见: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4.1.2条,住宅山墙距大于9m的路面(便道边线)不小于4m,例如2-2#住宅楼、2-7#住宅楼、1-8#住宅楼等,是否能够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低层住户的私密性是否有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经核,本项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第6.0.5之规定:“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0.5的规定。表中规定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时,建筑物距离城市道路最小距离为2米”及《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等现行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H地块东南角的住宅建筑距离大牛坊社区的距离过近,不满足北京市关于东西相对的建筑间距因按1.5倍高度的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对建筑间距的要求,本项目建筑间距均满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关于消防问题

(1)公众反馈意见: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1-12#楼、2-3#没有看见有消防车道,请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根据现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将进一步优化消防车道。

我局意见:双方无重大分歧,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的裙房(含雨棚),请确认2-4#、1-9#、1-10#等住宅楼的裙房进深是否满足要求,是否会影响消防救援。

建设单位意见:经核,本项目住宅大堂及雨棚设计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均满足从建筑主体突出宽度不大于4米,未侵占消防扑救场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H地块总图中有多栋楼,采用了坡屋顶的形式,消防高度已经超过了27m,应该设消防扑救场地,有些楼的消防高度超过了33m,应该设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现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要求,本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屋顶设计。

我局意见:双方无重大分歧,予以采信。

3、关于日照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按照国家规范,所有住宅的日照时间必须满足大寒日2小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完整规范的日照分析报告,证明大牛坊社区日照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规定。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日照分析采用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Sun日照分析软件V12.0,该软件通过建设部鉴定并在全国范围推广,曾参编《建筑日照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属国家认可的日照分析软件。测算结果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及《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中大寒日2小时以上有效日照时间的要求。

我局意见:设计单位在该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已注明:“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成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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