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7日,我分局对中关村翠湖科技园A1地块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HD00-0302-6015地块项目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3条。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两栋建筑之间的连廊首层架空,未计算面积,依据《通则》2.1.2,14、15条规定,架空通廊的应该计算面积。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项目设计方案涉及的两栋建筑之间的连廊首层架空区域已计入面积,符合规范。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经我局研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按照要求,场地应该有两个消防疏散出入口,现在就一个,有隐患。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及《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的相关规定,经设计论证后,综合研判该项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经我局研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1)关于项目区位。公示图左下角“项目区位”图明显有误。(2)关于项目所在街区。根据项目情况说明,“中关村翠湖科技园A1地块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HD00-0302-6015地块项目位于海淀北部地区HD00-0302街区。”但根据海淀区最新街区划分成果,项目所在区域应位于西北旺镇HD00-0405街区,其相应用地编号也应做调整。回复意见反馈请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在公示意见反馈情况通告网页中直接写明即可,感谢。
建设单位意见:(1)经核实“项目区位”图标注位置有误,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图纸内容,避免该类问题再次出现。(2)依据已批复控规《关于海淀北部地区3-2街区HD00-0302-601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该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海淀北部HD00-0302街区内。海淀区HD00-0405街区为在编控规,尚未批复。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经我局研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