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2日,我局依法对十一学校丰台河西学校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4份公众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归纳为5类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设置网球场、游泳池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的用地规模和功能配置均严格依据上位规划及中小学办学标准确定,运动场地已按教学大纲和学生日常锻炼需求完成合规设计,东侧场地设置田径场,场内配置篮球场、排球场等教学运动场地,田径场南侧为机动车道,西南侧为地下车库出入口。《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未对网球场地做相关要求,且游泳馆(池)为宜设项,因此根据办学条件标准,本项目未设置网球场及游泳池。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规划、标准要求,予以采信。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增设人行出入口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在北侧设置人行出入口且向校内退让,形成学校门前的交通缓冲场地和人行集散空间。后续将通过设置封闭式门禁、分时段管控、安保值守及全覆盖视频监控等措施,严格区分学生与外来人员流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安全。综合考虑本项目用地、校园整体消防及交通组织条件,若在本项目用地东北角增设人行出入口,其距离道路交叉口、北侧人行出入口较近,且紧邻用地内东北角的运动场地,容易干扰城市交通、校园的人员出入管理和教学活动组织。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新增或预留高中教育用地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为中小学新建工程,主要服务该阶段学位需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配置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区域人口规划、学位预测等情况统筹布局。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域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河西地区居民的就学需求。
我局意见:街区控规将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依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考虑人口规模、用地布局和区域统筹发展,确定基础教育设施数量、规模与布局。采信公众意见。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校园对外开放管理与配套措施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中小学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需要配套完善的安防、管理和运维体系,以保障教学秩序、学生安全和周边居民生活不受影响。本项目目前处于新建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开放管理机制,暂不具备直接对外开放的条件。项目投用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政策要求,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场地开放方案,在优先保障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建议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五)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小学招生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为小学中学新建工程,办学规模和招生学段已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批复的办学方案确定,具备完整的小学学位配置,可满足区域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学校将严格按照批复的办学计划推进招生工作,保障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
我局意见:街区控规在构建基础教育设施体系方面,优化教育设施空间布局,推动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统筹基础教育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的建设,强化设施规模与空间开发规模的匹配关系,按照城市发展规律,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关于小学招生问题,建议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