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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丰台区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14、L0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项目L08地块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4-06-14 11:09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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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我局依法对丰台区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14、L0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项目L08地块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共收到45份公众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归纳为8类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拟建养老项目建成后影响南侧现状臻御府小区住宅楼采光、通风,建议降低高度。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规划设计时应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采光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间距。本项目拟建建筑与南侧现状住宅建筑间距均满足《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及《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现状住宅日照影响均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有关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相关技术软件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并承诺“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的日照情况满足国家、地方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地块南侧后勤出入口及机动车库设置合理性的问题,建议调整出入口位置事宜。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5.3.2条,当地块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发生关系时,应选择在道路级别低的,对城市交通影响小的道路上;开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需大于80-100米以外,次干道70米以外。本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均为城市支路,拟建设计方案于北侧现状郭公庄北街设置主要出入口、西侧规划郭公庄四号路设置次要出入口,南侧后勤出入口为非主要出入口,仅供给老年人提供日常用品的小货车定时通行,出入口设置符合《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有关要求。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拟建项目南侧地库出入口车辆进出将产生交通拥堵、安全隐患以及噪音污染。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设计方案拟于北侧设置主要出入口、西侧设置次要出入口,南侧设置后勤出入口(非主要出入口),出入口设置符合《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有关要求。后续本项目将严格执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后续我局在核发该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时将就该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征求交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南侧规划郭公庄三号路道路宽度以及建议拓宽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南侧规划郭公庄三号路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宽度20米,现状已按照规划实施。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养老项目消防安全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为公建项目,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消防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及设计规范,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大于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计通用规范》GB55036-2022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求。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属于我分局职责与本次公示方案内容无关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臻御府小区1号住宅楼与北侧规划郭公庄三号路距离问题。

我局意见:经核,臻御府小区1号楼已于2019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规自(丰)建字0033号),您可通过信息公开的途径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三、不属于我分局职责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臻御府小区在销售时被告知北侧规划情况与现规划养老用地不一致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市丰台区地铁九号线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三期)1518-614、L08 地块R2 二类居住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文件(京土储挂(丰)[2023]053号)》第五条出让宗地规划使用条件及《“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丰)供审函[2023]0010号),本项目L08 地块规划为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2019年我局在核发臻御府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该小区北侧用地规划为机构养老设施用地,建筑高度45米,与本次拟建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高度一致,不涉及规划调整事宜。关于销售宣传事宜,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建议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尘土、扰民以及扰民费发放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制定专项扰民处理方案,扰民费发放标准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21〕5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管理标准法规,禁止夜施,规避扰民。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不涉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关于工程施工建设噪音补偿问题,建议以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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