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我局依法对丰台区开阳里三区19号楼危旧楼改建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共收到1份公众反馈意见。经我分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与本次公示内容相关的反馈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次公示的危旧楼改建项目为重建扩建方案、不符合规划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1.本次公示已在文字说明中明确“场地内有现状建筑物,需拆除后新建本项目”。2.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3]9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方案设计,符合京建发[2023]95号文件中“对于非成套住宅进行成套化改造,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改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增量原则上不超过30%”的要求。
我局意见:依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政策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次公示的设计方案说明中项目南侧边界确定为18号住宅楼有误,应为邻接在18号住宅楼的“闲置用房”。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南侧18号楼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4市规建字563号),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18号楼首层部分区域为商业(本次公示图中闲置用房部分)。由于18号楼首层为18号楼的一部分,因此本项目南侧边界确定为“18号住宅楼”。
我局意见:本次公示项目用地边界应结合文字说明与公示图中用地红线范围共同参考。依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本次公示内容无关的反馈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宗地权利人错误、权属应为国有、该项目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面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仅涉及建筑设计方案内容,不涉及项目宗地调查结论及土地出让金问题,公众反馈意见与本次公示无关。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