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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山区良乡大学城主园区FS00-0120-0029、0028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6-09-04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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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对《房山区良乡大学城主园区FS00-0120-0029、0028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留言222条,经研究,共涉及以下几方面问题,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提升商业空间品质与轨道微中心活力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项目商业规划立足轨道微中心定位,采用开放式街区商业形态,有利于引入特色品牌、体验式业态及主理人店铺,通过多层立体设计把商铺、景观和地铁站连通。结合公众意见配置酒店功能,可服务大学城的学术交流、学科论坛、培训会议和产学研合作,方便外地专家学者住宿,提升片区接待能力;结合街道需求,配置羽毛球馆等体育设施。本项目严格把控业态准入标准,避免低端化,打造有品质、有特色、有烟火气的轨道微中心商业街区,真正体现核心地段的价值。依据项目供地文件,商业用地FS00-0120-0028地块容积率为1.0,本项目执行该容积率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对西侧住宅楼产生噪音、隐私、采光等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与西侧居住建筑距离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及《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中“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及卫生视距不小于18米的要求,酒店山墙无客房开窗,考虑尽可能降低对现状小区的影响优化设计方案,西侧3栋住宅山墙取消2个西向开窗。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交通组织方面的意见,包括出入口、停车位设置等。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关于停车位配置,项目商业地块机动车停车位依据《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DB11/T1813-2020)三类区相关要求配置,地铁站点周边按20%折减,非机动车根据交评批复文件400辆/万平方米的指标进行配建。居住地块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25〕25号)要求配置,地上停车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小区景观设计将结合楼栋布局,统筹配置绿地、活动场地等公共空间,营造宜居的居住环境。依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及项目交评批复文件,本项目住宅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仅允许设置于南侧知兴西路及西侧艺林南街,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符合要求,本项目开在艺林南街的车库口为车库出口,出车库后仅可向北行驶,对西侧用地楼栋影响较小。方案根据意见进行了优化,将缓冲段加长至车库坡道起坡点算起7.5米。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人行主要出入口无障碍设计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无障碍设计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人行主要出入口设置无障碍设施。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地块西南角化粪池距离国贤府小区过近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化粪池等市政基础设施布局严格执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与周边建筑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采取防渗、密闭等措施。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设置飘窗、开敞阳台、设备平台等内容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规范、标准计算建筑面积。依据《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设置开敞阳台,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10%,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设备平台属于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件,依据高品质住宅要求并结合市场设备尺寸及使用需求,预留设备平台数量及尺寸,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反馈意见:关于仅公示总平面图,未提供全套户型图纸、建筑参数、市政、配套等信息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公示文件符合相关文件中对公示图纸的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8.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户型产品方面建议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户型设计基于市场调研、目标客群定位和地块条件综合确定,涵盖多种面积段以满足不同购房群体需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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