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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棚户区改造二片区FS00-0105-0013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15、0016、0019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020幼儿园用地供地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6-02-28 16:08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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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6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对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棚户区改造二片区FS00-0105-0013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15、0016、0019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020幼儿园用地供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共收到留言6条,主要涉及5个方面问题。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内的不同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商业规划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根据《房山区良乡组团FS00-0105街区0001-0010、0012-0022、0024-0032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要求,FS00-0105-0016地块可按照《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使用指导意见》设置1处商业设施,建筑规模不高于总建筑规模的15%;经市场分析及论证,项目附近已有北京首创奥特莱斯、首开龙湖北京熙悦天街、绿地缤纷城、山姆会员店等完善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套设施,满足区域级商业配置需求;0013地块为社区公服配套地块,设有菜市场,商业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配套设施,满足街区级商业配置需求;同时,该项目用地内配置便民零售、便民餐饮等项目级商业配套,满足《北京市居住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有关内容,符合上位规划的有关要求。

我分局意见:实施主体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片区道路规划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本次规划道路系统依据已批规划,考虑南侧黄良铁路限制条件,结合《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增设街坊路的相关规定》中对道路间距的要求,保障交通出行便捷性,除广阳城南路平行黄良铁路布局外,其他道路均为东西走向或南北走向。

我分局意见:实施主体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0015地块大门开口位置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0015地块北侧临城市绿化带,不允许设置出入口。0015地块大门同和知筑出入口错位布置,旨在提升道路通达性和交通运行能力。出入口设计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区良乡组团FS00-0105街区0001~0032等地块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京交函[2024]341号)以及<<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等有关要求。

我分局意见:本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阶段已开展交评论证并取得市交通委审查意见的函,实施主体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广阳北路的立体结构管线排布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广阳城北路及广阳城南路道路下设置雨水、污水、供水、中水、燃气、信息、电力等专业管道,采用明挖方式进行施工。碧波园二期及邑上公馆小区雨污水管道均接入新建排水管道内。深度较深的市政管线(雨污水)设置在道路中线附近,已尽量远离现状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支护工程措施减小开挖面宽度,降低对现状建筑物的影响。

我分局意见:关于道路施工方案方面意见最终以实施主体及城市管理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金阳西街棚改施工建设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本项目设计方案不涉及金阳西街。棚改项目实施单位正在施工安置房、北广阳城南路、北路及金阳街部分管线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法律依据,控制施工时间为6:00-22:00,未违反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我分局意见:关于施工时间方面意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意见为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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