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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2035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4-12-17 14:04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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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我分局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对《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2035年)》(草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条意见,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蒲洼村到东村、芦子水、鱼斗泉交通不方便,需要经盘山道先到宝水,经108国道再到东村、芦子水,开车实际走下来将近1个小时,所以能否将蒲洼西寺沟的路一直向北延伸到东村,加强芦子水、东村、鱼斗泉与蒲洼村的联系。”

规划设计单位答复意见:西寺沟路现状未直接联通至东村,如向西北延伸到东村,涉及穿越北京蒲洼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涉及核心区部分道路无法实施;向西北延伸所经之处地形地势复杂,实施难度大。综合考虑,本次规划保留西寺沟路现状,对于蒲洼村至东村、芦子水村、鱼斗泉村的交通仍沿用涞宝路向北连接108国道的交通路线。本次规划在涞宝路原线位东侧增设涞宝路新线高速,加强区域交通联系。

我局意见:规划设计单位关于意见的信息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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