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组团FS00-0110街区FS00-0110-10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3年9月22日-10月22日期间,我局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组团FS00-0110街区FS00-0110-10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我分局将反馈意见汇总后组织实施单位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优化利用良乡站轨道微中心竖向空间、增设绿化用地等建议。
实施主体意见:良乡站规划为良乡组团内重要的轨道微中心,连接大熊猫基地、乐高乐园的轨道线路尚未稳定,本次规划暂不考虑预留隧道穿越,设站条件已结合轨道微中心进行综合考虑。此外,FS00-0110-0010地块为商业用地,已在规划中明确25%的绿地率用于增设绿化,作为商业设施配套景观。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良乡火车站开口及道路、噪音、停车问题的建议。
实施主体意见:规划已于良乡站以东设置进站口,且梅花街北延连接京西印玥小区西侧道路。考虑到火车轨道噪音的影响,已于规划中设置40米宽的防护绿地,同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将噪声防治措施要求纳入上市条件,后期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可酌情采取相应设施满足环保要求,避免对居住区产生影响。FS00-0110-0010地块结合良乡轨道微中心设计方案,规划在地块首层配建公交首末站及公共停车场,满足公共交通及停车需求。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属实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何时能规划辰光东路以北,阳光北大街以东用地,周围无商业、无医疗生活上很大不便。
实施主体意见:辰光东路以北,阳光北大街以东用地不在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内。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良乡站周边规划开展一体化设计,提高居民便利的建议实施主体意见:本次规划属于良乡轨道站点周边地区,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规范,对范围内各地块的使用用途、容积率、建筑规模等刚性指标进行管控,优先考虑服务周边居民、提升良乡站轨道站点与周边地块的一体化利用。FS00-0110-0010地块在本次规划中实现了用地功能混合利用:在商业用地底层配建公交首末站,建设包含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公共交通接驳等功能复合的地区活力中心,提高周边居民便利度。
分局意见:实施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