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对大兴区兴华中学东校区(小学部)新建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调整进行了为期15个自然日的现场及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47条反馈意见(包括44条网站提交,2条电话提交,1条现场提交;其中20条为重复意见,4条为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意见),经整理反馈意见共分为6类。我分局组织建设主体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反馈意见:建议将综合教学楼建设在规划区域最南侧。一是视野与通风影响问题,二是隐私保护问题,三是采光与日照权益问题。
建设主体意见:教学楼与北侧居民楼距离约是36.55米至37.93米,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中建筑间距及卫生视距的要求。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测算,本项目设计方案中拟建建筑对周边现状建筑日照影响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现行国家及地方日照标准。
我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反馈意见:建议将学校大门改到南侧,北侧的道路太窄,容易拥堵。
建设主体意见: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在北侧新增街坊路上设置1个人行主要出入口,在西侧辅星街上设置1个机动车出入口,本次规划严格落实交评意见。结合居民诉求及教委相关要求在北侧学校用地范围内围墙外设置临时停车位。
我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反馈意见:篮球场应放在南侧,跑道操场放北侧。目前规划篮球场离居民楼太近,人均面积小,会很吵噪音大,影响北侧兴创逸境业主隐私与生活。建议按照原方案篮球场放在学校南侧,跑道操场靠近居民楼放在北侧。
建设主体意见:新建小学项目室外篮球场不对社会开放,篮球场地在学生上体育课时才会使用,同时项目用地内建有风雨操场,内部设有篮球场地。
我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反馈意见:调整教学楼与操场布局,规避高速路噪音干扰,保障学生安静学习环境。建议调整校区内部布局,将教学楼设置在校区东侧,操场及体育活动设施设置在校区西侧。
建设主体意见:学校设计方案中教学楼距离高速路距离约150米,项目用地与京开高速路之间有绿化隔离带,可减少噪音传递,且教学楼有隔声设计,通过降噪措施后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我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反馈意见:要求申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规划单位等相关单位为公众讲解一下设计理念。
建设主体意见:该项目于4月3日由观音寺街道组织向居民代表讲解并解答有关于本项目的相关问题。
我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反馈意见:现场纸质公示过于隐蔽,下次纸质公示请放到有影响的居民楼宣传处。
建设主体意见:本项目于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0日对大兴区兴华中学东校区小学部项目开展方案公示,在项目用地北侧及南侧张贴方案总平面图及说明,为扩大公众参与范围,通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同步进行公示。
我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反馈意见:街坊路是不是属于逸境社区,他的归属权是哪儿?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设主体意见:该反馈意见与本次公示内容无关。
2、反馈意见:收到噪音干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一是上下课铃声、学的反馈意见:生课间喧哗、课堂教学等各类噪音;二是周边道路接送学生的车辆频繁鸣笛、家长聚集交谈喧哗等产生的各类噪音,均会直接传入居民家中,严重影响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居家办公人群的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
建设主体意见:该项目教学楼已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学校日间活动产生的噪音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要求。学校周边区域已依法禁止车辆鸣笛,我单位将配合交管部门加强管理,引导家长减少聚集喧哗,进一步降低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
3、反馈意见:施工时应有能够防尘降噪不扰民措施。
建设主体意见:施工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合规施工,加强现场噪音及扬尘治理管理。
4、反馈意见:建议完善配套设施,一是在出入口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和过街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引导交通,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二是在教学楼周边种植绿化带,兼顾环境美化与隔声降噪;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校园安防、隔声等各项要求,
建设主体意见:关于出入口周边安全设施及交通组织。我单位将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引导及后期管理,在出入口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及过街防护设施。关于教学楼周边绿化带建设。我单位已在教学楼周边规划种植绿化带,其绿化指标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兼具环境美化与隔声降噪功能。关于校园安防、隔声等标准落实。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落实校园安防系统及建筑隔声等各项要求,确保符合规范。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