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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202-0188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6-04-17 16:45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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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我分局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6日期间,对《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202-0188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276条反馈意见。我分局组织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共分为5类意见,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分局职责范围内意见

1.建议充分考虑本规划对北侧星光城小区的南部中低层楼房采光的影响,是否可以将本次规划北侧居住区域与南侧停车区域或公园绿化区域置换位置。

主体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原公示方案已考虑周边住宅项目日照、环境等要求,住宅用地容积率设置为1.8、高度36米,建筑规模体量及高度均低于周边住宅。本次考虑周边群众意见,将住宅地块形态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西侧部分绿地调整至住宅用地北侧,与陈庄子路北侧街角绿地形成对景,同步增大与北侧住宅小区间距。后续二级拿地单位,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方案设计。

分局意见: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目前该区域最急需的是完善日常生活配套,尤其是便于居民采购的菜市场、便利店等基础民生设施,而非单纯的住宅增量开发。我们理解区域发展需要兼顾经济效益,但也恳请政府在推动城市建设过程中,充分重视已购房居民合法权益与居住体验,保障民生福祉与社区可持续发展。

主体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经核,项目周边现状建设情况及大兴新城东组团街区控规,项目周边已建成富华幼儿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兴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本项目东南侧(现状空地)集中配置了卫生、托老、文化、体育、助残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本次在规划用地南侧布局了商业配套设施及公共停车场,拟与本项目同期推动实施,满足周边居民使用需求。

分局意见: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路侧乱停车现象突出,导致交通拥堵事宜。

主体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次规划范围内配置了社会停车场用地,可缓解路侧停车;规划范围北侧一条城市支路正在实施,通车后将打通区域路网微循环,缓解交通拥堵。本项目同步正在编制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后续将严格按照交通影响评价要求落实周边交通组织。

分局意见: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本次规划编制范围无关的意见

1.关于星光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不足事宜;

主体单位意见:星光城小区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

2.关于施工期间扰民事宜:

主体单位意见:后期二级拿地单位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在合规时段内组织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控制措施,切实减少施工扰民。

 

附件:《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202-0188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图则.jpg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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