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对《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 年—2035 年)》(草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9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说明如下:
一、希望能够增加去往城区通勤方式。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在交通层面规划南北向马朱路、朱大路作为连接长子营镇与亦庄新城的交通廊道,东西向通过G230及远期房黄亦联络线实现与大兴新城、通州副中心的交通连接。
镇政府意见:采纳设计单位意见,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逐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周边群众出行需求。
二、长子营最新规划提到长子营北部以牛坊湿地为水林湿地蓝核,牛坊村西部已规划为亦庄新城,北部是制造基地,又有高速出入口,位置已经相当好了,牛坊村应该旧村改造,发展第三产业。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牛坊村为特色提升型村庄,后续按照村庄及周边规划定位,逐步落实规划内容,同时持续开展整治和环境提升等工作。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三、规划建议:1、建议在镇中心区增加商业和商品房住宅配套,方便周边就业人员。2、建议后期增加地铁规划方便百姓出行。3、沁水营村农民住房老旧,建议优先解决农民住房问题,防止未来汛期出现安全事故。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1、DX14-0101街区作为长子营镇镇中心区,聚焦长子营镇建设高品质镇区的发展目标,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完善配套设施支撑体系,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建设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镇中心区。街区内充分考虑本地居民居住改善需求及周边产业园外来就业人员置业需求,预留了充足的居住配套空间,为建成“大兴宜居宜业品质生活特色镇区”提供规划支撑。
2、轨道交通线网为全市统一布局,该诉求将同步向相关部门反馈。
3、沁水营村为城镇集建型村庄,按照规划在实施城镇化之前要着重解决好近期发展与远期规划衔接问题,逐步引导村庄有序实施城镇化,项目达到实施条件后统一落实规划,如现状房屋有翻建需求,按照现行规章制度落实户有所居,保障安全居住环境。
镇政府意见:采纳公众和设计单位第一条、第三条意见,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逐步实施城镇化建设。采纳设计单位第二条,该诉求将同步向相关部门反馈。
四、根据此规划显示,沁水营村位于集中建设区内,那根据草案什么时候开始进行规划呢?是2035年就完成了这个规划吗?具体实施时会提前告知村民吗?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规划年限至2025年。本次规划建议依据区域内用地功能构成,结合规划实施时序统筹分步推进后续规划实施。围绕“七有”、“五性”需求,以保障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统筹推进三大设施建设实施,优先将与民生、环境提升关联度大的项目纳入近期实施任务。针对规划范围涉及的城镇集建型村庄沁水营村,预留了沁水营村回迁安置地块。具体的村庄拆迁安置及开发时序,还需结合项目实施条件及实施计划逐步研究确定。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关于城镇集建型村庄的规划实施,将根据具体实施计划确定,项目实施前会第一时间发布公告信息。
五、公服配套等内容中未找到基础教育设施12处分布位置。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一张图”公示不含基础教育设施点位,本次规划12处基础教育设施,其中现状8处涉及更新改造及提质升级,新增建设4处用于保障全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基础教育设施的数量,位置及规模,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六、机构养老设施及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均在规划镇中心区,镇域总规划面积50.45平方公里,是否满足规划及分布要求,建议增加。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按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导则及相关规范,规划近期保留现状大兴区长子营镇敬老院,随规划实施中远期迁入镇中心区,村庄地区布局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和村社中心,解决村庄地区养老问题,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实施为准。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七、除镇中心有规划外,剩余限制建设区村庄未来是否有规划?远期是否可参考安定回迁形式统一规划。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按照相关规范,镇中心区外村庄地区编制村庄规划。
镇政府意见:采纳设计单位意见。镇中心区外村庄均已编制村庄规划,村庄类型为整治完善型或特色提升型。
八、朱大路主干路等级只到规划镇中心区,向南为次干路,为缓解马朱路交通需求,建议将朱大路主干路等级延至庞安路。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镇中心区内规划朱大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道路宽度为60米(最终以道路设计方案为准),镇中心区外规划朱大路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道路宽度为40米(最终以道路设计方案为准)。马朱路、朱大路按规划实施后,将形成南北向交通干道,满足交通需求。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九、马朱路双向只有2条机动车道,建议考虑集中建设后的承载能力,考虑拓宽或预留拓宽空间。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规划马朱路充分考虑交通流量需求,镇中心区内道路宽度为50米(最终以道路设计方案为准),镇中心区外道路宽度为50米(最终以道路设计方案为准)。
镇政府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