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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25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4-04-16 15:31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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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至3月27日期间,我分局对《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25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我分局组织实施主体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收到的反馈意见:部分消防登高场地占用绿地,请核实绿地率是否满足要求,因为消防登高作业面需要满足消防车架设后的荷载要求,所以绿地无法满足其荷载,需要硬化路面才能满足,依据《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道路(路宽≧3米的)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计入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所以消防扑救场地周边1m范围不能计入绿地率,这个必须改正。

申请单位意见:经设计单位复核,不存在消防登高场地占用绿地的情况,项目绿化设计执行《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京绿规发〔2012〕6号)相关要求。

分局意见:本项目园林绿化方案报园林绿化部门审查通过后,推进后续手续办理。

2.公众反馈意见:北侧25-1号住宅楼距离规划赢信路不满足要求,按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3.2 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中的相关规定,该楼至少退让红线不少于3m,不满足要求,必须调整。

申请单位意见:规划瀛信路红线宽度30米,本项目建设用地与规划瀛信路中间有10米宽规划绿地。25-1号楼建筑高度41.55米,按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3.2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25-1号楼退让距离符合要求。

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收到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经查为国有企业,设计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投标,这个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工作尚未完成,设计单位理论上应该还没有确定,不具备报规划审图的条件,难道已经私自串标或内定好设计单位?应该在设计公开招标结束有了中标的设计单位后才具备规划报审的条件,之后在进行规划公示。

申请单位意见:我单位现阶段签订了方案咨询合同,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后期我单位将依据公开招投标规定,按程序签订设计招标合同,由中标的设计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

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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