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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城区王府井海港城整改项目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和总平面图公布的通告

  • 日期: 2026-06-26 09:15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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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3月20日至4月3日,我局对东城区王府井海港城整改项目设计方案依法进行了为期15天的现场及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网站留言25条、信件7封、接诉即办5条,共37份反馈意见。经梳理归纳,涉及我局共5项具体意见。建设单位北京金麟置业有限公司及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居民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说明,现将各方意见归纳采信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各方意见

(一)关于玻璃幕墙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项目距离韶九胡同15号院仅约20米,若商场面向居民楼的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镜面玻璃或高反射材料,将产生严重光污染,直射居民卧室,影响睡眠,长期可能抑制褪黑素分泌、增加激素相关癌症风险。居民坚决反对该侧使用玻璃幕墙,要求采用竖向格栅等防眩光措施,并禁止设置广告屏、泛光照明直射居民区。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为减少对居民的不利影响,避免光污染等问题,本项目西侧立面不设置广告位,并根据居民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面向韶九胡同15号院的立面设计,减少玻璃幕墙使用,增设铝板幕墙设计。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一致,无矛盾,均予以采信。 

(二)关于绿化率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建议提高项目绿化率,借鉴周边王府中环项目,降低热岛效应和噪音影响,争取更多绿色空间,必要时可适当牺牲商业面积。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设计方案通过多层次屋顶绿化等方式增加绿地面积,有效提升了建筑品质,改善了周边区域环境;同时,方案优化了建筑体量,地上建筑规模较原规划条件减量约1.2万平方米。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一致,无矛盾,均予以采信。 

(三)关于居民隐私权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商场距离居民楼过近,若在北官场胡同一侧设置出入口、露台、观景窗、外摆区等,居民室内活动将被一览无余,顾客及外卖员可随意进入居民院前区域甚至拍摄,居民要求该侧不得设置任何可直视居民院落的窗户、平台、外廊;建筑外墙形成视觉阻断,并设置监控及告示牌,禁止人员聚集、逗留。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商场楼体与居民楼之间的最小间距为18.6米,大于卫生视距规定要求的18米。设计方案充分考虑了周边居民日照需求,对面向韶九胡同15号院的局部采取退台设计,并在立面设计中进行视线遮挡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四)关于现状住宅日照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项目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可能遮挡韶九胡同15号院一层住宅的日照,导致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长不足2小时,违反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居民要求公示基于实际住宅窗户的日照分析报告,若不达标须采用退台、斜屋顶等补救措施或依法给予补偿。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测算,项目建成后,周边居住空间可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时长,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五)关于车库出入口设置、消防通道及道路通行安全的综合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反对将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设于西侧北官场胡同,现有道路宽约5.7米、长约100米的单行车道,无法承载约1000辆机动车流量,且该胡同系韶九胡同15号院、周边居住建筑及北京口腔医院等场所消防车、急救车的唯一通行通道,无替代绕行路线,系该院唯一进出通道。方案实施后,机动车存在剐蹭、碰撞及视线盲区等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一是根据核心区控规,项目西侧北官场胡同为规划红线宽度12米的城市支路,该道路随本项目同步实施后,将由现状单车道拓宽为双向两车道。有效提升片区通行能力,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并满足消防及急救车辆应急疏散需求。

二是项目地下出口结构部分已施工完成,经设计单位校核,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考虑居民意见,为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避免机动车流线交叉,提高通行效率;同时配套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与高峰时段专职人员引导,保障行车秩序与安全。

三是经有资质的交通评价单位模拟论证,项目周边道路按规划实施后,项目所产生交通量对周边路网服务水平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可满足出行需求。

四是项目坚持开放共享理念,不设围墙,临街广场及绿化空间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提升安全疏散能力。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关于居民夜间路侧停车、机动车噪声污染、施工期间噪声扬尘及安全管理相关事宜,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我局已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妥善做好工作。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王府井海港城项目整改设计方案总平面图.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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