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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城区宝华里房改带危改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4号地块回迁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方案调整公众参与意见的采信通告

  • 日期: 2023-06-26 12:16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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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城区宝华里房改带危改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4号地块

回迁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方案调整

公众参与意见的采信通告

 

2023年5月23日至6月6日,我局对东城区宝华里房改带危改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4号地块回迁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方案调整情况依法进行了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33份居民反馈有效意见,经梳理共涉及5项内容。建设单位北京宝华地产有限公司及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针对居民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说明。现将各方意见归纳采信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各方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削减层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及设计单位意见:按照2020年8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要求,“新建、改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5 ”。4号地建筑高度须按照核心区控规要求降低至45米以下,故须削减部分楼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取消顶层露台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及设计单位意见: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要求,住宅项目不得设置北侧退台,需要退台的部分应设计为不上人的斜坡屋面。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方案调整对户型布局、采光和墙面尺寸的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4号地块原设计方案编制于2008年,其中涉及的影响住用安全的强制性设计规范已进行多次更新,因此,为保证公共安全和利益,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户型整体布局、采光等未发生变化,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设计单位意见:设计图纸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的,其中,涉及安全的相关规范对住宅公共区域的要求有所提高,因此为保障本项目居民的住用安全,须对公共区域进行优化调整,进而导致部分房间轮廓产生变化。但户内整体布局、采光不发生变化,未出现房间采光、墙面尺寸违反设计强条的情况。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增加电梯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4号地块各住宅楼电梯配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设计单位意见: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单元需设置两台电梯,若每单元电梯调整为一台,则需在十二层起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该设置会对住宅的采光通风造成严重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公摊面积增大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优化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公摊计算方式符合国家规范及有关要求。

设计单位意见:安全相关规范更新,对住宅楼梯、电梯、设备管井、消防通道等的要求有所提高,公共区域面积略有增加但计入住户不动产登记的公摊面积均为住宅相关服务设施,符合国家规范及有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关于因面积增加是否需补缴房款等的有关意见,我局已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关于要求与宝华公司签订协议以及要求外迁的意见,我局已反馈建设单位,要求其与居民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

                                  2023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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