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我局对太阳宫新区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Y00-0215-0627地块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163条网上公示反馈意见及4份现场反馈意见,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日照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V13.0及T20天正日照分析软件V8.0进行日照模拟,计算参数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DB11/T 1627-2019)规定,计算结果满足周边既有住宅在有效日照时段内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不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2小时标准。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4.0.9条规定的日照标准为不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2小时标准。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DB/1740-2020《住宅设计规范》第8.1条规定。建筑水箱间及装饰构件已纳入日照计算。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间距计算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版)规定,建筑间距系数一般指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出现重叠的建筑之间,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本项目各面长高比均小于1,建筑为塔式建筑,按照1.2倍间距系数计算。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方案审核。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公示图标注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在办理规证阶段,为保证图面清晰,在公示图中主要标注建筑高度、层数、出入口及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方案审核。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公众参与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积极配合规自部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我局已与属地政府对接,将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用地机动车出入口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D区CY00-0215-0627地块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京交函[2025]905号)文件要求,机动车出入口需设置在太阳宫小街。并按照《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进行设计,项目机动车出入口与同侧周边小区出入口距离为15米,两出入口道路转弯半径之和为9.5米(安馨家园出入口转弯半径为3.5m,0627地块出入口转弯半径为6.0m),本项目与同侧周边小区出入口满足相关交评要求。此外,本项目快递、物流、外卖出入口设置在小区南侧,与8#商业楼相结合,进行统一管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或不涉及本项目的各方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施工组织及安全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在工程建设期间,我单位将积极打造绿色文明工地,制定明确的施工时间,合理规划现场布置、优化施工运输路线,落实防尘降噪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严格按照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并提前告知施工时间安排,改建后的设备已优化至地下空间。
我局意见:关于文明施工及设备噪音相关意见,以住建及环保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拆迁赔偿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于2025年8月通过二级市场挂牌出让(京土储挂(朝)【2025】029号),2025年9月30日由北京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2025年10月11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5)第0088号),后于2026年1月7日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附件5,将受让人变更为北京兴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2026年3月1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京(2026)朝不动产权第0023340号)。
我局意见:相关安置补偿等问题,建议咨询土地一级开发实施主体。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商业服务及管理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拟建项目商业功能以便民和综合服务为目标,主要提供餐饮、商超、休闲、文化等配套服务,建成后的商业运营、垃圾清运等管理严格按照商务、属地等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我局意见:相关商业日常管理等问题,以商务及属地部门意见为准。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地铁安全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方案已通过地铁评审,按照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相关要求进行论证、施工,项目实施不影响地铁的消防设计疏散。
我局意见:相关地铁安全等问题,以地铁建设及运营部门意见为准。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通风与热环境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已针对周边环境开展风环境专项模拟分析,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未对周边建筑产生不利风环境影响,不存在明显风道峡谷效应及风荷载、噪声加剧传播问题。
我局意见:相关通风与热环境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环保部门。
6.公众反馈意见:关于绿地与公共空间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设范围位于0627地块红线内,不涉及用地红线外占用等问题。
我局意见:本次拟建项目位于其用地红线范围内。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