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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区域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105-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6-06-24 17:41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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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5日,我局对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区域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105-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方案进行了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设置飘窗、防火挑檐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未设置飘窗及防火挑檐。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设置开敞阳台、设备平台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户型设计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相关要求,并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面积计算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其中市民较为关注的开敞阳台建筑面积按全面积计容,不存在“偷逃地价、虚标得房率、消费欺诈”的情况,本案按照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 10%计算,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设备平台属于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件,按规范要求设计,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用地内消防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消防设计均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及《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范文件要求。本项目按规范,未设置消防回车场。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路均未占用绿地,均按规范做了硬化,消防路转弯半径符合规范要求。在7#楼西侧山墙、6#楼西侧山墙设置防火墙。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公示平面图表达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内容为1105-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设计方案。我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总平面图等设计文件,建筑间距、道路宽度、退线距离等均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范文件要求。

我局意见:本次设计方案公示内容主要为平面布局、立面效果等内容。我局在“多规合一”会商研究及规划许可办理时已对设计方案中间距、日照、内部路宽度等内容进行审查工作,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置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图明确标明了地上车位的位置,地上车位布置在1#楼的南侧,4#楼的北侧,未占用绿地,不计入绿地率,满足审核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全过程监督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就本项目后续取得规划许可后,严格落实《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规划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京规自发〔2024〕53号)要求,严控灰线验线、施工图审查、竣工测量等关键节点,规范开展多测合一工作,及时在监督系统上传资料,我单位将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检查核查,发现问题立即闭环整改,确保项目全程合规,自觉接受全过程监督管理。

我局意见:在本项目审批、建设、验收过程中,我局将依职责做好全过程监督工作。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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