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7日,我局对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1301-L01、L02 地块B4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进行了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9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交通组织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及交通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进行设计,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朝阳区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一级开发项目1301- L01、L02 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京交函〔2025〕1540号)要求设置出入口位置。本项目落客区位于1301-L01地块南侧、L02地块北侧分别设置,并在地面及地下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满足规范及交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规划建筑高度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设计,建筑间距及退线等均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划文件要求。同时,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我单位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对方案进行日照计算分析,测算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退线及建筑间距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退线及建筑间距满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 年)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南侧已出让地块编号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仅对1301-L01、L02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方案进行公示。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项目南侧为已出让的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出让编号为1303-693、694地块。
5、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与周边地块空间衔接及绿化景观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方案结合片区定位及远期发展要求,结合场地周边提升绿化景观,并考虑预留与周边地块及城市公共步行系统连通的条件。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