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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安置房项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5-11-05 15:09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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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9日,我局对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单店安置房项目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1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委职责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对周边现状住宅日照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司根据北京市日照计算参数(日照连续时间15分钟,最小入射角12度),对拟建项目与周边现状高杨树社区、朝新嘉园东里一区等小区的各住宅楼栋进行日照分析,计算结果为满足北京规范规定的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不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2小时的规定。项目建设后,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与东侧现状住宅间距。

建设单位意见新建小区距朝新嘉园东里一区22#楼的间距为47.5米,距19#的楼栋间距为45米,满足国家及北京的相关楼栋之间的消防间距,卫生视距、日照间距等相关要求。新建小区距高杨树社区11#的楼栋间距为11.7米,距10#的楼栋间距为20米,距9#的楼栋间距为16.4米,距8#的楼栋间距为14.8米,距3#的楼栋间距为15.5米,满足国家及北京的相关楼栋之间的消防间距、卫生视距、日照间距等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规划驹子房西路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此规划道路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内同步实施整理用地,由我司整理完成后移交至道路实施主体按规划进行建设。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实施时噪音影响及相关补偿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项目实施时对周边居民的噪音等扰民问题,我司会严格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告,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采取低噪声工艺并使用低噪声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不必要的夜间施工作业;将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明确责任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妥善处理施工噪声污染引发的纠纷。

相关补偿费用会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21]5号)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扰民补偿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划分施工噪声影响范围、等级及补偿标准。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期间噪音影响问题,建议后续进一步咨询生态环境及住建主管部门。有关补偿问题,以建设单位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区域停车难有关问题。

我局意见:关于区域停车数量不足有关问题,建议后续进一步咨询交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规划驹子房西路实施后对现状建筑噪音影响有关问题。

我局意见:建议后续进一步咨询生态环境及交通主管部门。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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