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我局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本部)新建核医学中心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份,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停车位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新增建筑规模拟占用6个现状停车位。为解决此问题,已在院内其他位置还建6个停车位,以保证与现状停车位数量一致。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新增建筑规模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院已对本部院区内的第7、9、25幢等建筑进行拆除,且拆除面积大于本次新增地上建筑规模,符合减量发展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部设置核医学科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部院区新建核医学科符合“一院三址”发展规划。核医学是本部院区临床诊疗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支撑之一,职能疏解不应导致功能不全。而现有的核医学科治疗服务能力严重受限,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诊疗需要。本次本部核医学的建设不是新增,而是对现有科室的合理化改建和替代。且核医学检查具有特殊性,核医学检查患者、尤其是住院患者,难以在不同院区间进行交通,必须在单一院区内完成核医学检查。
我局意见:关于院区设置核医学问题,以朝阳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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