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D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205-00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04条,去重后不同意见共13条,经我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确认,相关意见归纳梳理后回复意见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公示图纸表达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内容为1205-0007地块设计方案。我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总平面图等设计文件,建筑间距、退线距离等均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用稿)》(2003)等规范文件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阳台和设备平台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户型设计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相关要求,并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面积计算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其中市民较为关注的开敞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设备平台属于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件,按规范要求设计,我单位承诺后期不封闭使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我局在规划审批文件中明确开敞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企业在后续销售宣传和房屋合同中均需注明开敞阳台、设备平台不得封闭。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街坊路设置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承诺按照挂牌文件要求街坊路与项目同期建成并对外开放;项目临街坊路两侧不设置围墙,不会对消防扑救场地造成影响。街坊路开口以人行和消防应急口为主,平时无车行,对交通影响极小;街坊路建筑退线满足《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增设街坊路的相关规定》中关于退线的规定。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北侧现状空地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北侧建筑间距及退线等均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划文件要求,在与北侧现状空地权益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后,核实本项目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我单位已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遮挡周边建筑日照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设计,建筑间距及退线等均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划文件要求;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我单位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对规范规定的项目周边遮挡和被遮挡建筑进行日照计算分析,测算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内规划地面机动车位和车行道路宽度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地面机动车位设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规范;地面车行流线为单向行驶,道路宽度满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反馈意见:关于4#楼南侧消防道路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4#楼南侧消防路尽端长度不大于40m,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的相关规定。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8.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室外活动场地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室外活动场地的布置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规范的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9.公众反馈意见:关于11#楼东南角出小区通道距离路口过近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该出入口为自行车出入口,开口位置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用稿)》(2003)以及交评等规范文件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0.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筑立面外挂石材、铝板幕墙、装饰构架计算面积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筑立面局部采用外挂石材、铝板幕墙,均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面积;本项目西侧主入口装饰构架为无顶盖的景观装饰构架,我单位承诺不封闭;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该装饰构件不计算建筑面积。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规划形态和高低拼接楼栋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规划形态和建筑高度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用稿)》(2003)的规范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挂牌文件中规定的80米限高;规划形态符合《城市设计导则》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2.公众反馈意见:关于优化建议项目西侧配电室、5#楼建筑立面优化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①配电室位置和长度已按建议优化调整。②5#楼西侧山墙立面已按建议调整优化。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 非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用地内文物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公示方案未迁移地块内文物;我单位承诺按照挂牌文件相关要求对地块内文物实施相应保护措施。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是否满足地铁退线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地铁退线满足轨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同时我单位已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论证分析。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设单位企业宣传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承诺在项目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
我局意见:有关房屋销售宣传的情况,具体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