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城乡规划 > 规划类公告 > 朝阳规划类公告

关于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4-12-24 15:28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 字号:
  • 分享: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我局对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进行了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网上反馈意见1条,未收到现场反馈信函。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居民反馈意见:楼间距不足,影响日照。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建筑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对建筑间距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日照标准,按照方案建设后,对周边现状及待建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