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我局对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进行了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网上反馈意见1条,未收到现场反馈信函。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居民反馈意见:楼间距不足,影响日照。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建筑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对建筑间距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日照标准,按照方案建设后,对周边现状及待建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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