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7日,我局对关于北京市朝阳区颐堤港一期项目(原将台商务中心)城市更新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份,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颐堤港西侧酒仙桥路地面人行便道(过街天桥至大众汽车物业区域)受地铁入口人流影响及商业写字楼物业经营要求,长期存在大量共享单车、外卖快递车辆、非机动车等停放挤占人行道盲道,过往行人走路十分不便,且影响市容市貌。建议酒仙桥路侧及地铁出入口周边,配合项目绿地适当规划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统一停放区域,避免挤占城市人行道、盲道,并加强共享单车、外卖车辆停放管理,合理解决行人正常通行需求。
我局意见:关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问题,建设单位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停放问题,建议咨询颐堤港物业公司;市政道路范围的非机动车停放问题,建议咨询将台乡政府及市城管委。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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