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8日至8月16日,我局对北京市十一学校朝阳实验学校初中部项目进行了现场及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网上公众反馈意见2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运动场地不足,建议增加室外足球场地、游泳场馆的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场地现状条件较为紧张,用地狭小,无法在室外空间增设更多运动场地。本项目各方非常重视未来使用过程中学生的活动空间设置,在设计中进行了相应的考虑。本项目在室内外设置了多处活动空间与特色体育教室,包括:利用体育馆屋面作为室外活动平台;首层设置架空层和风雨连廊;地下一层设置了多样化的室内运动教室、训练室和活动室,这些措施可以为学生们提供丰富的运动项目和运动课程。另外,为了提供充足的教学空间和特色学习空间、合理利用现有场地空间条件,因此本项目没有单独设置游泳馆功能。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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