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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棚改)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23-03-29 14:54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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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1日,我局对酒仙桥旧城区改建(棚改)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71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实施方案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合理性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方案符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文)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在编街区控规内容,补充地区短板,增加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市政公用等配套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需求,提升街区生活品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规划建筑高度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我单位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对方案各地块的规划高度进行日照计算分析,测算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公示方式及公示时间不合理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公示,听取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1日,本项目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共计30日,并接受公证处全程监督。本项目公示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建成后可能引发交通堵塞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方案将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具体以交评为准。

我局意见:项目建成后交通管理等问题,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建成后可能引发光污染、噪声扰民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我局意见:有关噪音、光污染等内容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征收的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拆迁工作流程,区征收办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完成方案征求意见及听证会相关工作。征收方案已通过区政府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我局意见:征收相关问题以征收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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