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6〕1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6年标字第3号(总第376号)]》,现废止《城市地理编码道路、道路交叉口和空间单元代码》(DB11/T062-2009)等3项地方标准(见附件)。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6年标字第5号(总第378号)]》,现废止《城市雕塑工程建设质量技术规范》(DB11/T688-2009)等4项地方标准。
根据2025年标准复审结果,现废止《住宅区及住宅楼房邮政信报箱》(DBJ/T11-609-2008)等2项地方标准(见附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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