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我委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新增耕地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自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填入“意见和建议反馈表”中,并将加盖公章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表扫描件及word版原件发送至bjbb@ghzrzyw.beijing.gov.cn。
附件:1、《新增耕地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联系人:标准化中心 张嘉慧;电话:010-5559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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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我委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新增耕地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自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填入“意见和建议反馈表”中,并将加盖公章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表扫描件及word版原件发送至bjbb@ghzrzyw.beijing.gov.cn。
附件:1、《新增耕地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联系人:标准化中心 张嘉慧;电话:010-55595017)